一、成都市委政法委原二级巡视员廖维忠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04年至2013年,廖维忠利用担任双流县副县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通过违规给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在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黄某等27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01万余元。同时,廖维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廖维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二、南充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蒲国在工程项目发包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